46.如何推动殡葬移风易俗?
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将文明节俭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明确办理天数、服务项目、开支标准、礼金收取范围及额度等,在村(社区)设立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及时公示红白事办理情况,坚决遏制厚葬薄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
47.哪些行为需限期改正?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设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48.哪些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
拒绝、阻碍、侮辱、殴打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收受财物、刁难丧事承办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稿件源于甘肃文明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