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民网讯(新甘肃·甘肃农民报记者 何成军)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甘肃省农村沼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旨在规范全省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与响应程序,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
《应急预案》系统梳理了农村沼气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窒息、中毒、淹溺、机械电气伤害等各类风险隐患,并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特别是在节假日、灾害天气等重点时段加强预警,推动安全监管关口前移。
《应急预案》针对农村沼气常见事故类型,提供了系统、可操作的先期处置指引,包括火灾爆炸应急处置、有限空间科学救援、淹溺与机械电气伤害现场急救等内容,突出强调科学施救与次生灾害防范,切实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与农户的应急自救能力。
《应急预案》提出,农村沼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农村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沼气用户)应当立即报告事发地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依据事故分级响应规定逐级上报,初报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等。报告内容包括信息来源,发生时间、地点、性质、伤亡、失联人数,以及初步损失情况、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发展和救援情况开展续报和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