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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需加快升级
2023-01-12 09:32:01 来源:甘肃日报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出台的关于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在疫情蔓延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冠医疗服务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明确指示。

此次出台的通知要求,为适应新冠疫情防控新形势,加强新冠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要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在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做好对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等特殊人员实施健康监测,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医疗资源,按照分区包片原则,建立健全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县级医院帮扶机制,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重症救治能力,全力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明确指出,县级医院是三级医院的,应当加快完成综合ICU监护单元建设和升级改造,确保用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各类重症患者治疗的综合ICU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且各重症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县级医院是二级医院的,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按照综合ICU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单元,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2022年12月底前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设发热诊室、门诊,并具备24小时内启用、正常运行的能力。加快推进发热门诊建设,力争到2023年3月底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发热诊室门诊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原则上发热门诊要24小时开放,发热诊室配备至少1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并作好应急预案。(摘自《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杨诗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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