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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政策50问
2025-04-29 10:01:31 来源:甘肃农民网

30.惠民殡葬政策如何申请?

答:办理逝者遗体接运或火化手续前,由逝者直系亲属或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身份证、相关证件(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特殊儿童保障证、遗体捐献证明、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填写《甘肃省惠民殡葬服务事项申请审批表(殡仪馆用表)》。

31.如户籍地无具有火化功能殡仪馆,应如何申请?

答:户籍所在地无具有火化功能殡仪馆的,可以向市级殡仪馆或向市州民政部门指定的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提出申请。殡仪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32.免费对象在甘肃省外死亡后,应如何申请?

答:惠民殡葬免费对象在甘肃省外死亡后就地就近火化且未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由逝者直系亲属或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身份证、火化证、火化发票、相关证件(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特殊儿童保障证、遗体捐献证明、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填写《甘肃省惠民殡葬服务事项申请审批表(民政局用表)》。对符合免费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按本地免费项目及标准,及时办理审批结算手续,并向财政部门提供审批名册。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册将惠民殡葬补贴资金拨付到金融代发机构,由金融代发机构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稿件源于甘肃文明网,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程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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