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民网讯 4月22日,民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当地林木管护站,在民乐县西山公园生态警务区将一只获救的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猪獾成功放归自然。
民警和村民一起将救助的猪獾放归自然。
4月17日上午11时许,三堡镇何家沟水闸房工作人员杨某在巡查灌溉水渠时,发现一只形似野猪的动物被困在10号闸口处深水中。它浑身湿透,前爪扒着闸板想往上爬,十分可怜。杨某立即报警并招呼附近干农活的村民前来帮忙。
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这只小动物已经挣扎着从水渠中爬到了闸板上,一身灰褐色皮毛湿漉漉的,吻鼻狭长突出,脸部黑白条纹清晰可见,长长的尾巴和锋利的爪子不时发出“呼呼”的警告声。民警根据体型特征初步判定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猪獾。
经专家鉴定,该猪獾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别称沙獾、山獾,系鼬科、猪獾属哺乳动物。
在为期5天的救助过程中,民警为它提供食物与饮水,并密切观察其恢复情况。经过数日的精心照料和留观休养,猪獾的体能逐渐得到恢复,开始变得更加活泼好动。确认符合放生条件后,民警选择植被茂盛的西山公园生态警务区作为放生地将其放归自然。放归当天,参与救助的村民也来到了现场。“看着它跑进树林,我们都特别高兴。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参与救助的杨某说。
民警正在悉心照料被救助的猪獾。
民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人任国斌表示,2024年以来,通过“警民联动”机制已成功救助放生各类保护动物58只,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日益增多,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巩固。森林警察大队将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好当地生态环境。(王明星 陈思宏 文/图)